新疆发布新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025-02-07来源: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杨舒涵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近日印发,进一步健全完善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物资保障等机制,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预案》旨在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救灾救助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遭受自然灾害时的灾害救助工作,明确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

在灾害救助准备方面,《预案》明确各部门单位及时向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通报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并视情采取救助准备措施,如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加强应急值守等。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方面,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需严格落实灾情信息报告责任,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灾情信息。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和救灾工作需要,《预案》将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并明确了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程序和措施。

《预案》还规定了灾后救助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相关措施,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等。各级党委和政府需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资金、物资保障机制,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此外,《预案》还强调了应急保障的重要性,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和科技保障等。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1年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