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谢慧变从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获悉:2024年新疆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已开始申报,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有长期合作基础及合作成果的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地单位联合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2日。
记者了解到,目前新疆共有14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其中国家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6家,自治区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8家。依托单位以科研院所为主,依托单位为高校的仅有1家。
新疆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依据新疆自然条件的地理分异规律,开展长期野外定位观测,服务于生态学、生物学、地学、农学、林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交通、能源及装备等领域发展,为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长期、系统的科学数据,并开展实验示范和科学研究。
2023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同时启动自治区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工作,并认定首批8家自治区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根据《办法》,申报新疆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需满足下列条件,要遵循科技发展规划和自然环境分异规律,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学科)代表性;具备满足观测需求的实验场地,有较为完善的观测实验基础设施;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已正常运行3年以上,并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固定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等。
此外,按照《办法》规定,新疆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应加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新疆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单台(套)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按相关规定纳入自治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平台,面向社会开放服务,还应开展科学普及和社会服务,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新疆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自治区科技厅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挂牌运行。新疆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实行年度考核与3年定期评估相结合的考评制度。对评估结果优秀、良好的新疆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给予研发经费支持;符合国家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总体规划的,优先推荐国家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