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疆已实现陕西西安、海南、四川成都三地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11月13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年内,我区还将开通吉林、重庆两省市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部工作人员付勇忠说,与内地相比,新疆异地就医问题更为突出,新疆基层医院医疗技术水平落后,转诊转院率较高相关。
2012年,自治区将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确定为当年25类90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之一。而从2011年至2014年,依次实现了南疆喀什、和田、克孜勒苏3个地州和昌吉州异地就医人员在乌鲁木齐异地住院、异地普通门诊、药店购药的即时结算;各地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乌鲁木齐市异地住院以及全区范围内异地普通门诊、异地药店购药的即时结算。同时实现了全疆范围内(不含乌鲁木齐、克拉玛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异地住院、异地普通门诊、异地药店购药和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即时结算。
2014年实现了将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纳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并开通陕西西安、海南两地的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2015年开通四川成都、吉林和重庆的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付勇忠介绍,通过资源整合,将全疆100多家经办机构、20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3000多家定点零售药店、650万参保人员纳入统一结算平台,较好地解决了异地就医“跑腿”和“垫资”的问题,3年来减少参保人员垫付医疗费25.5亿元。今年1月至10月,各地州在乌鲁木齐异地就医即时结算94万人次,发生医疗费用15亿元。
【继续阅读】
异地就医 报销比例或降低
根据《关于完善自治区内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通知》规定,为了避免疆内不合规转诊转院,有效遏制异地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参保地可以适当调整对异地就医结算的支付标准。
参保人员是否具备异地就医结算资格条件,由参保地确定。对长期异地人员,包括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长期异地生活、工作、学习人员,参保地可区分不同情况,结合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明确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就医结算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
对除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外的异地就医人员,参保地可适当降低医保支付比例。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可大幅降低医保支付比例或按规定不予支付。而对符合规定向下转诊、回参保地住院的患者,可制定只收一次起付线等鼓励政策。
办理具体异地转诊就医手续时,也可以指定参保人员在就医地的具体定点医院。对于各医院的转诊病例,也将定期进行评估,基于病种和诊疗能力,对急难危重程度达不到异地转诊标准的,可相应扣减相关定点医院的医保支付额、医保定额、医疗机构考核分值等。
就医地负责对异地就医人员在本统筹地区发生的医疗服务行为、就诊行为进行实时监控,负责受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的申报、审核、结算、监控、稽核、处罚等工作,并将其纳入就医地医疗服务定点协议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违规行为,由就医地负责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对于异地转诊人员,将细化区分其在各级各类医院的医保支付费用控费标准。比如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在医保异地就医支付方式上,将分步分类进行改革,与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相衔接,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将异地居住慢性病患者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范围并按人头打包付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