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财政厅获悉:为落实新疆“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六项任务”,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为民办事能力,新疆财政筹集专项资金3.65亿元,用于全区行政村(队)的工作补助。
具体补助内容包括,对全区每个行政村、队(不含集中整治重点乡镇所辖村),按照每村(队)3万元分配专项资金;对南疆四地州贫困村、队(不含集中整治重点乡镇所辖贫困村),在每村(队)分配3万元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再增加2万元,即按照5万元分配;对重点支持的集中整治重点乡镇所辖村,按照每村9万元分配专项资金。
此项资金由各级住村工作组负责管理,全部用于“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六项任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文体活动和慰问等内容,按照规定不得用于工作组自身工作经费使用。
目前,该项资金已经全部下达各地,各地将于8月15日前拨付到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