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态文明建设渐入佳境
时间:2015-11-18 | 来源:新疆日报 | 作者:杜文静
  “十二五”时期,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疆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理念,坚持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道路,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对昭苏、特克斯、巩留3个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不再将GDP和工业增加值列为主要考核指标;阿勒泰地区积极打造新疆“会客厅”,保护“人间仙境”;乌鲁木齐冬季空气质量好转;塔里木河流域生态重现生机;新疆林地面积较五年前增加641万公顷……

  经过五年来的实践,“环保优先、生态立区”和“两个可持续”的理念得到全疆各族干部群众的认同,已经成为大家共同的努力方向。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发布实施了《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了自治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明确天山北坡经济带作为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阿尔泰山地森林草原生态功能区、塔里木河荒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阿尔金山草原荒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作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促进区域、产业合理布局和科学发展。

  自治区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新疆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确定了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修订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生态立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自治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部署,累计淘汰落后产能总量约1500万吨,全疆累计实施重点工程治理减排项目746个,结构调整减排项目829个,全区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三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范围内,氮氧化物排放量出现拐点,实现由升转降。

  全疆生态保护取得新的成效:全疆79条重要河流水质优良率由2009年的88.3%提高到94%,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五年来,全疆年均完成沙化土地治理936万亩,重点治理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风沙危害逐步减轻,共完成沙化土地治理4244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09年的4.24%提高到目前的4.5%;截至2014年底,全疆累计完成退牧还草、休牧轮牧7150万亩,完成补播改良2491万亩,新建(改造)人工饲草料基地106.37万亩,全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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