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60年:新疆财政收支平稳快速增长
时间:2015-08-10 | 来源:新疆经济报 | 作者:佟向东

  

  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2009年新疆开始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新农保制度在新疆实现全覆盖,同年,在新疆全面建立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实现了城乡居民从自我保障到社会保障的重大突破。到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基础养老金也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100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15元,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共覆盖城乡居民530.62万人;全民医疗保障格局基本形成。到2014年底,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分别达360万人、274万人、1118万人,合计1752万人,基本覆盖新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实现了三大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各有侧重、分类覆盖的目标。201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城乡大病保险支出已达1.6亿元,较上年增加1.26亿元,增长370.5%,新疆752万城乡居民享受了大病保险政策;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从2011年起全面实施,为新疆20.6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城乡低保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新疆城乡低保标准由2010年的每人每月197元、每人每月77元,提高到2014年的每人每月287元、每人每月140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11.4%、20.5%,高于同期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水平;从2005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连续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新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由2010年的每人每月1674元提高到2014年的每人每月2296元,年均增长11.1%;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中央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房补助标准由2010年的每户补助6000元,提高至2014年的每户补助1.85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共拨付补助222.6亿元,新疆农牧民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积极支持“三农”发展

  新疆属于传统的农牧业大区,无论是农业连续多年获得丰收,农村各项事业的进步,还是农民收入的稳定增加,都离不开财政的大力支持。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紧密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形势和财政支农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大力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新成就。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有力。落实各类涉农补贴,注重补贴范围和程序的规范性、补贴发放的及时性和高效性。现在,新疆主要农作物的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83.5%,农牧林渔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3.9%,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农民收入增长实现新突破。2014年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296元,较2009年增加4296元,增长107.4%。2010年-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入直接对农牧民的各类政策性补贴1500多亿元,其中,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接对农牧民的补贴政策就达52项,各类政策性补贴430亿多元。

  农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积极落实中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政策,2010年以来,完成水利建设投资350亿元,重点支持以高效节水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27项定居兴牧水源工程建设,建成高效节水面积达2770万亩以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投入资金162亿元,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和天然草场恢复与建设、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与补助奖励工程等建设。森林覆盖率由2009年的2.94%提高到2014年的4.24%。

  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大幅增加。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持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2014年新疆财政支农支出418.34亿元,较2010年“三农”投入增加182.71亿元,年均增长26%,增幅为77.54%。

  美丽乡村试点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2013年7月,按照国家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新疆正式启动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2013年-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累计投入试点资金2.11亿元,在新疆选取了32个县(市)的41个行政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通过美丽乡村的建设,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环境,提升了农村综合治理的水平,推进了新疆农村生态文明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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