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靓丽工程”
时间:2014-11-13 | 来源:新疆日报 | 作者:张彦莉
  在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上,新疆女性“靓丽工程”——新疆妇女创业创新成就展以其独特的设计和丰富的参展作品,成为展会亮点,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游客驻足参观。据悉,新疆女性“靓丽工程”展厅的客流量达10万余人次,展厅现场销售20余万元,签订单245万元,签约合作(加盟)意向17个。

  2011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新疆女性“靓丽工程”纳入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项目,面向全区各族妇女广泛传播现代文化,抵御宗教极端势力侵蚀,引领和号召各族妇女做现代文化的实践者、推动者和传播者;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实现各族妇女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多渠道为妇女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夯实靓丽的物质基础,实现各族妇女与时代共进步。

  四年来,全区各级妇联组织以“母亲素质教育行动”为主题, 开展“制止非法宗教”“提升母亲素质·展示靓丽人生”“美丽的头发飘起来·漂亮的脸蛋露出来”等主题宣讲13100多场,受益妇女达270万余人,其中,24369名妇女自愿摘取面纱、脱掉“吉里巴甫”服饰,对“三股势力”刻意渲染的宗教极端氛围给予了有力回击。

  “靓丽工程”活动分别在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等高校以及全疆10个地州32个县市107个乡镇开展了120场巡回宣讲、42场现代服装服饰展演,平均每场观众1500余人,为基层妇女送去了现代的生活理念,引领她们崇尚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据了解,目前,全疆15个地州(市)建立了100个现代文化示范村、40个现代文化示范社区,已经初步形成示范村(社区)无“吉里巴甫”服饰、无非法讲经点的良好局面。示范村、社区已成为“靓丽工程”的示范样板,并逐步在全疆形成燎原之势,有效遏制宗教极端势力的蔓延。截至目前,全疆各级妇联组织建立示范乡镇、村(社区)1142个。

  为推动新疆女性“靓丽工程”的深入实施,自治区连续四年拨付专项工作经费5900万元,75%的专项资金以项目运作的方式由财政直接拨付至15个地州市,25%的资金留在自治区妇联本级,用于开展“靓丽工程”示范性活动、宣讲、培训等,推动“靓丽工程”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妇女创业就业。

  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49.2亿元,获得贷款的妇女47万人,落实中央贴息资金近9亿元,辐射带动62万名妇女群众实现创业就业。

  全疆各级妇联组织借助“春季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大力开展女性创业培训活动,举办各类符合女性就业创业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近8000期,83万余名待业、创业的基层妇女获得就业技能,与各级人社部门共同举办春风送岗位、女性专场招聘会等活动,使6.3万余名城乡妇女姐妹走上了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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