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采取多种有力措施 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治屏障

2024-04-17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关注·司法守护妇女儿童权益

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曹春华 宋玉姣

妇女能顶半边天,儿童是祖国的未来。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努力为妇女儿童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的图某与艾某2021年3月协议离婚,约定艾某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800元,但艾某总是不能定期给付,且抚养费越给越少,图某一气之下诉至库车市人民法院。

为从源头上真正化解矛盾,库车市人民法院启用“幸福鸟”调解室,邀请市妇联工作人员作为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

调解过程中,妇联工作人员从维系家庭和谐稳定、子女健康成长等方面做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承办法官结合双方家庭情况、经济能力,家庭环境对于孩子成长的重要性等劝解双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艾某每月按时给付抚养费800元。

“幸福鸟”调解室自2023年4月成立以来,已调处矛盾纠纷280余件,有效保护了辖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023年5月,新和县人民法院打造一支家事调解团队,并设立“家事调解室”,专门调解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类型的家事案件。

新和县的阿某和努某因感情不和,经法院判决结束了婚姻关系,婚生子小努由努某抚养。离婚之后,二人因探望孩子发生纠纷,阿某诉至新和县人民法院尤鲁都斯巴格人民法庭,要求行使对小努的探望权。

经承办法官与双方进行多番沟通,详细解释探望权相关法律规定,并提醒双方当事人要顾及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语让努某沉默了许久,认真反思了自己的行为。最终双方就探望孩子的时间、地点、方式达成共识,并签订调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遇到校园欺凌,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呢?”“同学们要牢固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观念。”近日,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云丽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阿克苏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送去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深入落实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两级法院111名优秀法官担任辖区140所中小学、高校的法治副校长,实现了辖区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授课方式从“传统式”转变为“体验式”,全力护航青少年成长。

阿克苏地区中院通过“模拟法庭”“开学第一课”“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浸润式法治教育。

此外,在开学季、儿童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两级法院的法治副校长都会结合学生年龄特点,重点围绕预防校园欺凌、禁毒防毒等内容开展多场校园普法宣传活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意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